律师协助法院成功调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6-13    浏览次数:
近日,电白法院岭门人民法庭联合电白区岭门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原告茂名市电白区岭门镇某饲料店与被告黄某源从2019年开始就有业务往来,由原告供应饲料给被告。期间,被告的儿子黄某雄代其拿货,并在原告所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名确认。2019年11月6日至2020年1月8日,被告陆续向原告支付了部分货款,经双方结算后,被告尚欠原告饲料款29922元,但一直拖欠余款不还。无奈之下,原告遂于2021年3月11日向电白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及其儿子共同偿还饲料款。
岭门人民法庭的法官在接到该案后,通过认真阅读卷宗、沟通联系双方,了解了其中的矛盾焦点,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优先考虑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快速化解双方纠纷。
在与被告黄某源电话联系时,黄某源承认是其本人跟原告采购饲料,尚欠原告饲料款的事实,因疫情期间生意不好无法及时偿还所欠货款,并非故意拖欠。
充分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向被告阐明欠债还钱的法律义务,告知原告欠款数额不多,走诉讼程序耗费时间、精力,不利于店铺的日常经营,且被告已承认错误愿意承担责任,选择调解能更快更好地维护债权。
在法官的劝说下,原、被告双方互相理解了对方的难处,表示愿意坐下来调解。2021年5月18日,原、被告到电白区岭门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与岭门镇司法所所长采取“面对面”“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情法并用,逐渐缩小双方分歧,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黄某源共欠原告茂名市电白区岭门镇某饲料店货款26800元,分二期偿还;原告撤回对被告黄某雄的起诉。至此,该案以调解的方式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耐心疏导,依法调解,以情动人,以法服人。在本案中,岭门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通过电话沟通、组织调解的方式,了解纠纷缘由,找准症结所在,积极斡旋其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促成了该笔拖欠一年多的债权以调解方式得以维护。这调解的背后,正是法院人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担当公正司法使命的其中一个生动实践。电白法院将继续把维护和保障人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做实审判工作,积极回应群众期待,着力提升服务质效,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