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疫情防控期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解决?法官这样判!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6-16    浏览次数:
疫情突发
各类商业经营活动受到影响
由此引发的房屋商铺租金或租期问题
成为部分租户与业主之间矛盾纠纷的“导火线”
当租赁合同遇上疫情 能否减免租金
法官这样判……
2018年3月13日,原、被告双方签订《酒店租赁经营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10年,年度租金在上年的12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合同签订后,被告未及时履行租金,经催告催讨,被告仍未履行拖欠的租金。2020年疫情期间,酒店业主将租赁方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酒店租赁方坦言:“不是我不想交房租,是酒店行业最近几年的行情太差,酒店一直亏损,现在又遇到疫情,酒店已经暂停营业,可能到6月份都无法正常营业,我们实在是负担不起,请法官和原告能考虑一下我们的情况,减免部分房租。”
原告的代理人认为,双方签订的《酒店租赁经营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合法有效,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承办法官针对双方争执的问题,耐心释法析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疫情防控确实对酒店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据合同约定若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造成酒店的财产损失,双方各自负担各自的损失。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酒店行业的影响,原告减免被告一个月的租金52782元,被告应于案件生效后30日内履行拖欠的房屋租金。至此,案件顺利结案。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企业和个人的复工复产正有序推进。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妥善调处矛盾纠纷,保障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了社会稳定,对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