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 主债务人破产对保证人赔偿责任的影响2025-04-29

    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无效,主债务人破产对保证人赔偿责任的影响1、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担保法解释》第7条前句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主债务人破产,不可能再继续承担合同责任,所以,不能与保证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只能由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同上述保证合同有效,主债务人破产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基本相同。2、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为主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担保法
  •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谁承担 负债死后需要子女偿还吗2025-04-23

     一、债务人死亡后债务谁承担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的承担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1.若债务人有遗产,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2.若债务人没有遗产,或者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通常债务就会消灭,债权人无法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3.但如果债务人死亡后存在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共同债务,其配偶仍需承担相应的债务份额。总之,要确定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的承担者,需综合考虑遗产情况、债务性质等因素。
  • 一宗债务人恶意拖欠案件的启示#合肥合同纠纷律师2025-04-19

    2004年4月至2007年4月间,国内出口企业a公司以d/a方式向美国买家s公司出口金属管件,同时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下称“中国信保”)投保出口信用保险。a公司与s公司历史合作记录良好,但s公司从2007年3月开始停止向a公司支付货款。a公司于2007年10月就其应收账款损失50万美元向中国信保提出索赔申请,并委托中国信保介入追偿。案件处理中国信保调查发现,被保险人a公司与美国买家s公司之间并无正式贸易合同。自2004年起,a公司全凭s公司发出的抬头为aa公司的订单和图纸进行
  • 债权转让未先告知债务人有没有效力呢2025-04-13

    债权转让未先告知债务人有没有效力依据法律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时,要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的,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产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
  • 合伙人不承担债务怎么办 遗产优先偿还债务怎么办2025-04-11

     一、合伙人不承担债务怎么办当合伙人不承担债务时,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查看合伙协议:合伙协议通常会对债务承担方式、比例等作出约定。若有明确约定,可依据协议要求不承担债务的合伙人履行义务。2.内部协商解决:尝试与该合伙人沟通,说明债务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以及不承担债务可能对其他合伙人及合伙事业造成的影响,争取其主动承担。3.召开合伙人会议:通过集体讨论形成决议,明确各合伙人的债务承担责任,要求不承担债务的合伙人执行决议。4.法律途径: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人对合伙
  • 安徽经济纠纷律师:债务人死亡案件中适格被告的确定2025-04-07

    一、债务人死亡案件中适格被告的确定1、具体诉讼中适格的被告是谁,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2、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了起诉必须符合以下四个要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一规定与我国民法的权利与义务一致原则相适应。同时,我国的财产继
  • 借款人去世 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履行还款义务2025-04-02

     2020年5月,王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于某借款5万元。同年8月,王某以需要看病为由再次向于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写明了先后两次借款共8万元,约定同年12月31日还清。没多久,王某因病亡故,留下一套房屋及部分存款由其父老王,子女王甲、王乙继承。于某找王某的家属要求偿还借款,王某家属表示对王某的欠款不知情,而且即便是有欠款,也是“人死债消”。双方多次沟通均未得到妥善解决,于某提起诉讼,要求老王、王甲和王乙偿还借款。法院受理后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本案中
  • 【案情分析】借款合同中债务人应如何举证2025-03-24

    1.在借款合同起诉里,举证责任依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2.原告要先证明借款合同关系存在。比如拿出借条、借款协议这类书面证据,来表明双方有借款的合意。同时,还得证明款项已交付,像转账记录、收条等都可作为证据。3.对于借款金额、利息约定、还款期限等合同条款内容,原告同样有举证责任。4.要是被告称已还款,那就得提供还款凭证等证据。5.涉及利息争议时,原告先证明利息约定情况,若被告反驳,也需举证。6.要是存在借款用于特定用途等其他争议点,主张的一方得提供证据支撑。总之,各方都要围绕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