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 以假币抵充债权债务是否违法?合肥合同纠纷法律知识2025-12-25

    以假币抵充债权债务是否违法债务人以假币抵充债务,债权人明知而收下假币,双方都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出售、购买假币或者明知是假币而运输,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出售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
  • 哪些情形下,父母欠的债务是由子女偿还的?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2025-12-22

    一、哪些情形下,父母欠的债务是由子女偿还的1.父母生前由于个人经营所欠债,2.父母生前为家庭经营所欠债,因为该经营的盈、亏为家庭成员共有,相互间互负连带责任,父母生前因此所欠债务逝世后,其子女有责任在家庭财产范围内来偿还。3、父母生前因生活困难所欠债务。4、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六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的规定。经营活动所欠债务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ldqu
  • 夫妻之间借款也需要偿还吗 合肥经济合同纠纷律师2025-12-08

    夫妻之间借款也需要偿还吗需要偿还。欠条体现的却是债权债务关系。关于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等的规定,都体现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即双方有协议的则遵从协议。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虽然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部分财产的归属作出了书面约定,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需要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
  • 最高院:民间借贷中被告称借款是赌债,举证责任怎么分配2025-12-04

    在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庭上,时常会出现被告抗辩称借款实为赌债的场景。这一抗辩犹如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瞬间打破原本看似清晰的法律关系,让案件变得错综复杂。此时,举证责任的分配就成了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因素。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剖析这一重要法律问题。一、普通借款合同中的举证原则在大多数普通的借款合同纠纷里,“谁主张,谁举证”是贯穿始终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就像一把精准的标尺,清晰地划分出原告和被告在举证方面的任务。对于原告而言,要使自己的诉求得到法院的支持,就必须拿出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借
  • 债权人参与分配:执行时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2025-11-25

    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债权人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当部分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其他债权人是否可以申请参与分配?具有优先权的债权人是否继续享有该权利?被执行人为法人时,债权人是否可以通过参与分配制度实现自己的债权?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作出明确的分析。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条件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未参加执行程序的其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要求实现债权公平受偿的制度。债权人参与分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和申请参与分配的债
  •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押债务人财产?2025-11-17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例如:运输合同中托运人不交运费;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产品的人不交加工费,承运人和加工人作为债权人就可依法扣押托运的物品或定作物,以敦促债务人交付有关费用,如
  • 合肥借款合同纠纷律师:债务可以抵消吗2025-11-12

    债务可以抵消吗债务可以抵消。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相抵消,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依据合同的性质不能抵消的除外。当时人主张抵消的应该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生效。抵消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当事人互附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也可抵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
  • 债务清欠专家律师提示债务案件诉讼风险2025-11-01

    1、被告不明确具体,法院不予立案的风险2、错列被告被驳回诉讼请求的诉讼风险;3、漏列被告的风险,减少偿还主体,削弱偿还能力4、诉讼过程中被告发生变故的风险5、逾期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予保护的风险6、原告不具备主体资格的风险7、证据不充分面临败诉的风险8、证据有瑕疵不被法院采信的风险9、不按时限举证视为举证不能的风险10、无正当理由证人不出庭作证,书面证词不被采纳的风险11、不及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过程中的财产保全,对方转移财产带来的风险12、原告不按时出庭,按撤诉处理的风险13、不按时交纳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