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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有哪几种类型?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1-30    浏览次数:
在实际生活中,关于公司的组成很多时候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来合伙开办公司或者做生意,那么在合伙的过程中也会因为某种原因导致关系破裂。那么对于产生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有哪几种类型呢?以下就是纪舸律师整理的内容。
一、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有哪几种类型
由于最高院规定的民事案由不能涵盖所有的纠纷类型,所以实践中也存在就近套立的做法。
 
1、诉讼请求的种类。诉讼请求是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提出的请求法院予以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具体内容。
2、结案方式的类型。26件合伙纠纷案件的结案方式与其它案件类型没有区别,但结案的理由和原因却呈现出其特殊之处。据统计,以判决结案的共7件,调解结案的4件,裁定准予撤诉的10件,其余5件均以裁定驳回起诉的方式结案。
3、引发合伙的原因。合伙纠纷的最本质是权利和利益的争夺,引发合伙纠纷的原因纷繁复杂。
二、合伙纠纷应该怎么防范
1、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个人合伙,基于人的诚信而建立。这种个人合伙,具有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群策群力、降低风险等优势。同时,它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因为诚信是抽象的,会因环境、利益等各种因素而发生变化。法院在审理合伙纠纷案时发现,双方并没有任何书面协议,遇到诚信的,认可口头合伙协议,遇到不诚信的,就诉之无门了。所以,个人合伙在口头达成一致后,必须签订书面协议,以防患于未然。
2、明晰权利义务
在一些案件中,虽然合伙个人也订了合伙协议,但非常笼统,并没有按照法律要求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也没有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划分。往往是出资多者全权决定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对合伙经营期间的重大事宜以及账目等情况,大多一知半解。相当一部分合伙人因合伙纠纷诉至法院时,自身并不掌握合伙账目或合伙财产,而被诉一方合伙人很少主动配合进行账目清算,双方对合伙账目存在较大争议,导致合伙开支与合伙盈余等账目无法查清。
2、曲终人散,及时清算
清算是企业法人终止的必经程序,未经清算,企业法人不得终止。但个人合伙终止相对比较简单,当合伙人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或合伙人决定终止合伙即可。
以上就是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有哪几种类型的介绍。合伙终止后需要进行结算,但法律没有规定如何结算,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自行解决,如果未结算,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很难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找纪舸律师进行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