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合肥民事纠纷律师: “压岁钱”的性质牵扯到多重法律关系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2-15    浏览次数: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春节,每年这个时候,长辈会给小朋友包一个“红包”作为“压岁钱”,几百元到几千不等,从小朋友角度来看,是长辈的关爱和祝福,寓意平安,开学时可以买一些文具用品,从大人的角度看,也有一部分人情在里面;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它的性质如何? “压岁钱”的性质牵扯到多重法律关系。
合肥民事纠纷律师 
(1)赠与合同关系:《民法典》对压岁钱并没有明确的规范,但是其本质上可以定性为赠与,《民法典》第657条有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需注意:一定要受赠人表示出接受的意思,赠与合同才成立,从生活角度来看,赠与是白给,但也不全是,还包含着一定的人情世故等因素,因此,需要受赠人接受,赠与合同才会生效。同时,民法典658条也有规定,简单来说就是赠与人在给出去之前可以随时反悔,但受到两个限制,一是经过公证的,二是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在给出去之后,如无法定情形,一般不能反悔。
(2)代理关系: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民法典》总则编第二章有规定,①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能力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和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压岁钱可以独立做出意思表示无需父母代理接受。②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可以独立实施,但是,附条件的赠与和与小孩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赠与,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理;代理方式为事先同意或事后追认。③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由其法定代理人(一般为父母)代理实施,未经法定代理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保管合同关系:若小朋友作出了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在法律上,“压岁钱”属于小朋友个人财产,归小朋友所有;若小朋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监护人基于监护职责,“压岁钱”由监护人代为保管,监护人以自己的名义处分“压岁钱”的,属于“无权处分”;
长沙民事纠纷律师团队综上三点法律关系可知:“压岁钱”是长辈的赠与,属于小孩的个人财产,监护人有妥善管理的义务,不能随意支配,但实践中,把“压岁钱”都给小孩,会有小孩乱用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给到以下几点建议:①监护人可以将压岁钱用于小孩学习方面的开支;②可以存入银行;③可以为小孩购买生活用品。④不能将“压岁钱”用于购买股票,汽车,赌博等与小孩成长无关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