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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案例!合伙建房好友“变仇敌” 法官耐心调解“化纠纷”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5-19    浏览次数:
合伙建房好友“变仇敌”
法官耐心调解“化纠纷”
近日,婺源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长达五年的合伙建房纠纷。
张某与胡某原本系朋友关系,在2016年12月份,双方签订了一份《合作建房协议》,协议约定两人合伙投资县城郊区的一块地基,张某出资80万元,胡某具体负责房屋的建设事宜,双方还约定了房屋建成之后,如何分割的问题。后来由于张某资金链断裂,没有继续缴纳建房的规划、建造、办证等费用,引起胡某的不满。而胡某在管理合伙事务期间,聘请自己的亲戚担任财务人员,合伙开支巨大等问题,同样引起张某的不满。于是双方产生矛盾纠纷,经过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之前的好友情分,也在争吵中慢慢的消耗殆尽。2022年1月,张某将胡某起诉到法院,昔日的好友却与自己“对簿公堂”,更加引起了胡某的不满。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阅读了卷宗材料,详细了解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曾经是好朋友的关系,如果判决此案,不仅双方的朋友情分无法修复,反而会将双方的矛盾越积越大,起不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这种合伙纠纷,由于时间跨度较长,账目管理不规范,法律事实也难以查明,起不到应有的法律效果。因此,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承办法官为化解双方矛盾纠纷,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涉案房屋的现场进行勘察、取证、测量面积,同时,在房屋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承办法官及时疏导双方的对立情绪,避免发生过激行为;另一方面,做好释法明理工作,从法律规定的合同效力、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促使双方当事人认识到各自在合伙过程中存在的过错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张某与胡某终于达成了一致的和解意见,双方分裂了五年的朋友情分也得到了的修复。
合肥合同纠纷律师提醒】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合伙经营的情况到处可见,但是近年来,合伙人之间产生矛盾纠纷的案例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合伙人之间大多存在一定的亲戚、朋友关系,合伙一般是基于“人情关系”而组成的,具有高度的“人合性”。在合伙时,由于双方关系比较“熟悉”,往往没有签订详细的《合伙协议》,没有对合伙期间的运营和管理制订出规范的规章制度,在合伙过程中,也往往存在经营管理不规范的情形,合伙账目由一个人负责,有的甚至连合伙账目都没有或者账目不全。在有盈余分红时,大家都能够平安无事,一旦经营亏损,合伙人之间为了金钱就会“反目成仇”,极易产生矛盾纠纷,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而此类合伙纠纷一旦诉诸法律,因之前在合伙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行为,也往往很难得到法律的及时保护。因此,建议公民在参与合伙时,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认清合伙经营存在的风险,最大限度的避免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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