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
  • 2021年合伙合同纠纷案件中常见法律问题汇总【合肥合同律师】2022-08-27

    2021年50份合伙协议纠纷的判决,就在合伙协议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而进行简要的分析:一、关于合伙关系的认定一般情况下,在有书面的合伙协议的情况下,对主体的认定一般相对容易。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合伙关系的双方主体具有比较亲密的关系,例如亲属关系、朋友关系、同事关系等,建立在这种亲属关系下的合作,经常出现不签订合伙协议的情况,这就为合伙关系的认定埋下了隐患,所以在没有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的情况下,就要保存足够的证据:包括证明双方就和合伙达成合意的证据、就合伙事项沟通的证据、合伙期间的账目、凭证、运营期间的其他相
  • 【合肥律师】纠纷产生,却难被认定为合伙,后果出乎意料2022-08-10

    截至2021年12月,在法蝉法律大数据中键入关键词为“合伙”,共检索出1697678篇裁判文书;键入关键词“合伙关系”,共检索出361024篇裁判文书;键入关键词“书面合伙协议”,共检索出27633篇裁判文书。自2008年以来,因书面合伙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呈现出了逐年上升的趋势: (数据来源:法蝉)一腔热血的创业者在“自家人”的心态下组成合伙,期待在未来干出一翻大事业。然而,美好的愿景却会被不期而至的
  • 在合伙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是否应当提出反诉?2022-07-29

    合伙合同纠纷,在原告诉请解除合伙合同,主张被告承担给付责任或者赔偿损失的情况下,被告是否应当提出反诉?原告承租房东的房屋注册个体工商户,开设酒店,然后承包给他人经营,承包费为90万元/年。因疫情原因酒店停业,之后原告以酒店的设施、设备作价80万元与被告合作开设医院。原被告双方签订有书面的合作合同,并与房东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由被告直接承接原告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并延长租赁期间,调整租金。补充协议签订之后,被告按照约定向房东支付了一年的房租60万元。因各种原因,在租赁补充协议签订半年后,被告
  • 「合肥资深律师」因未订立书面合伙合同引起的纠纷2022-07-26

    案情概况张三与李四各出资15万元,租用房屋并于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设立了普通合作企业--红黄装饰中心。张三、李四约定风险共担,盈利平分。后来,为了公司进一步经营和发展,提出以5500元雇佣王五为设计师。王五以自己具备装饰技术,能够开拓市场为由,希望自己加入红黄装饰中心,张三、李四同意王五入股并参加中心的经营管理,但未对王五的劳务出资进行作价评估。红黄装饰中心开业1年后,出现巨大亏损,将全部企业债权和其他财产偿还债务后,尚欠外债20万元。张三、李四、王五对这20万元的债务如何承担,发生分歧。张三、李四认
  • 【合肥合伙合同纠纷律师】合伙账目要齐全,举证不能债难圆2022-07-16

    1、裁判要旨合伙合同终止后,部分合伙人请求其他合伙人退还入伙资金及利息,实质上是变相要求对合伙财产进行分割,但双方均未对合伙财产、支出、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且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合伙期间的盈利情况,应由提起诉讼一方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2、简要案情刘某某、吴某某、陈某某、张某、蒋某某共同协议经营“某装饰中心”,并签订了“个人合伙协议”,协议对合同期限、出资比例、盈利、亏损、债务承担等作出了明确约定。截止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五人始终未对合伙财产、支出、债权债务进行
  • 合肥合伙纠纷律师|个人合伙解散,是否可以起诉要求返还投资款?2022-06-20

    要闻/合肥合伙纠纷律师|个人合伙解散,是否可以起诉要求返还投资款?一、清算是否系个人合伙分割的前置程序?清算,是公司破产后解除公司的一切法律关系,处理公司剩余财产并进行分配的必经程序。除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解散无须清算,以及因破产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外,因其他原因解散的公司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合伙企业法对清算这一程序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然而,个人合伙解散是否一定要进行清算这一问题,却一直没有定论,这在实践当中导致个人合伙解散常有争议产生。《民法典》出台以后,新增&ldq
  • 合肥律师|合伙份额内部转让协议与合伙协议约定冲突下的效力探讨2022-06-02

    自公司法将注册资本从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以来,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有限责任、设立程序便捷等特点逐渐受到大多数投资创业人的青睐,合伙企业这种企业形式似乎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但是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以及立法的引导,有限合伙企业成为了基金投资人士的一种主要投资渠道,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这种企业形态有别于传统意义的有限合伙企业,其相关法律纠纷以及司法审判也产生了很多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拟借助一个网上公开案例(邢福荣与北京鼎典泰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丁世国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案),对有限合伙型
  • 关于合肥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处理思路分享2022-05-31

    案情简介A劳务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约定B公司作为江苏XX市XX区XX工程项目总包方将该项目中的1-5#砌筑、抹灰、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搭设、模板工程作业分包给A公司(A公司只具备模板和脚手架承包资质),约定承包方式为劳务大包,承包价格为固定综合单价。另外,约定结算方式为A公司每月10日向B公司提交工程量清单,项目部审核完成后报B公司审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最终由B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