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 合肥律师: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如何处理?2023-04-29

     1、处理销售合同争议的方式:(1)协商,当事人可以通过沟通达成协议;(2)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申请仲裁;诉讼,(4)诉讼。上述方法不能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被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房屋买卖纠
  • 未成年人买卖起纠纷 万柏林区法院法官调解化矛盾2023-04-25

    15岁少年为购买心爱的摩托车,未经父母同意,将家中的苹果手机和小米电动车抵给卖家,这样的交易行为有效吗?5月6日,记者从万柏林区法院了解到,近期法官耐心调解一起未成年人买卖纠纷,最终,法官认为,此类交易行为无效。2022年11月,15岁的小强(化名)向小帅(化名)买了一辆型号为贝纳利小迅龙的摩托车。为购买心仪的摩托车,小强未经父母同意,擅自将父亲的一部iPhoneXSMax手机和一台小米电动车,以3000元的价格抵给小帅。没多久,小强的行为就被父亲发现了。小强父母与小帅交涉,希望取消交易,但小帅拒绝退还
  • 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方式案例分享2023-04-25

    甲某经营建材生意,乙某是包工头,甲乙2014年开始合作至今。2018年10月12日,甲某与乙某签订涂料产品购销合同一份,约定乙某向甲某采购外墙涂料产品,总价500000元,合同对于计算方法、交货方式、交货地点、时间、及费用负担、检验标准、结算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等均作了约定,同时约定:乙方于2018年年10月31日前预付150000元,最终供货数量金额以原告送货销售单为准。合同约定了货款于2018年12月28日前付清。合同签订后,甲某依约提供了货物,甲某共提供了10份销售单,销售单上均有被告乙某本人签字
  • 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不能构成对合同正文的变更2023-03-10

    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不能构成对合同正文的变更编辑:伊路芳菲【裁判要点】1.在“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及“逾期交付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的有关文书违约责任”问题上,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之间有实质差异,合同附件降低了万泉公司承担“逾期交付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的有关文书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降低了万泉公司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违约金标准。2.根据合同交易习惯,对于同一时间签订的合同正文与附件之间,合同附件只能是对合同正文未尽
  • 挂靠关系模式二:挂靠人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买卖合同2023-03-05

    挂靠关系责任模式二挂靠人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买卖合同编辑:伊路芳菲【内容提要】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挂靠关系中,被挂靠人和挂靠人对外责任承担的问题,需要根据“挂靠人对外形成合同关系,是以被挂靠人名义,还是以挂靠人自己的名义”这两种不同的情况,分别按连带责任与单独责任两种模式处理。在建设工程施工挂靠关系中,对外形成合同关系有两种方式:一是挂靠人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对外形成合同关系,主要是指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关系以及相关合同关系;二是挂靠人以挂靠人自己的名义对外形成合同关系,主要是指挂靠人与
  • 上海XX纸业有限公司与昆山市XX包装厂买卖合同纠纷2023-02-15

    案件情况:上海XX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纸业公司)与昆山市XX包装厂(以下简称:包装厂)系买卖关系。双方于20XX年X月XX日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由纸业公司向包装厂提供纸张,付款方式及期限为月结,30天内结清。合同签订后,纸业公司自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期间,多次向包装厂提供纸张产品,共计产生货款XXXXXX元。包装厂于20XX年XX月XX日和20XX年X月XX日,仅向纸业公司支付了货款共计XX万元,尚欠XXXXXX元未支付。此后,纸业公司多次催讨,包装厂至今仍未支付该笔款项。纸
  • 附条件的分次付款买卖合同不等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2022-12-12

    有关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634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民法典第634条第一款规定的“分期付款”,系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至少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约定违反民法典第634条第一款的规定,
  • 一审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按约定解除,二审法院为何改判?2022-12-11

    ——从金某等与施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看约定解除权的行使裁判要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守约方以此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时,法院应当审查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是否显著轻微,是否影响守约方合同目的实现,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应否解除。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显著轻微,不影响守约方合同目的实现,守约方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不予支持。编写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杜继业律师【案情简介】2020年4月20日,施某与金某二人经中介方居间服务后签订买卖合同一份,约定:1.施某以800万元将系争房屋转让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