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应否对股权转让后的债务承担责任2025-02-16
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应对股权转让后的债务承担责任。具体分析如下:股东出资义务的持续性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资时,即承担了出资的义务,这一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消除。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法规1股权转让后的责任承担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并不意味着其可以逃避出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安徽合同纠纷律师为您讲解电子买卖合同在现实生活中的有效性2025-02-15
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了更为便捷的交易方式,而电子买卖合同作为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基础,对于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电子买卖合同的特殊性质,其在现实生活中是否有效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探讨合肥地区电子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通过法律案例和相关法条进行深入分析。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买卖合同已经成为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本文合肥合同律师将重点讨论电子买卖合同在合肥的有效性,并通过法律案例和相关法条来解析相关问题。我们将探讨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合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应承担哪些违约责任2025-02-11
一、加工承揽合同定作方违约怎么办?加工承揽合同定作方违约承揽人可以向定作人提出支付违约金的请求,合肥知名合同律师解答约定违约金的时候需要遵守以下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安徽资深合同律师:车库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后有哪些解决途径?2025-02-07
车库买卖合同纠纷在合肥地区并不罕见,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意见分歧,甚至引发纠纷。在面对这样的情况时,当事人需要了解与车库买卖合同相关的解决途径。本文合肥合同律师将围绕合肥地区的车库买卖合同纠纷,详细探讨解决纠纷的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并结合法律案例和相关法条进行分析,以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一、协商解决纠纷协商是解决车库买卖合同纠纷的最初途径。当事人可以通过直接对话或委托代理人进行沟通,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的优势在于高效、灵活,并能维护当事人的关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专业合同律师: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怎么处理呢2025-02-06
合肥专业合同律师答:看具体情况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合同被撤销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出卖人通过认购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买卖合同中存在欺诈的情况有哪些下面小编给您提供一些意见2025-01-19
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有些人发现合同里面存在有欺诈的情况,但这时候自己已经签订合同了,再反悔也晚了。在这时候很多人就会对这样的情况想要做个整理解决,那么,买卖合同中存在欺诈的情况有哪些呢?买卖合同中有哪些欺诈情况假冒合同主体进行欺诈。 在生活实践中,犯罪分子往往本身不具备成为买卖合同卖方主体或买方主体的资格,而利用种种手段掩盖或隐蔽其真实身份,制造假象,使被害当事人与之签约,以达到获取不法得利的目的。利用被欺诈方心理进行欺诈。 这种形式的欺诈往往出现在即时结清的买卖合同中,犯罪分子抓住如果未经协商解除合同需要承担哪些后果2025-01-12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的,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合同的解除分不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那么未经协商解除合同需要承担什么后果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未经协商解除合同需要承担哪些后果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赋予了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实践中,一方要解除合同,通常会通过书面的方式告知违约方合同解除,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g安徽合同律师为您解答关于样品质量如何认定2025-01-05
在买卖交易中,一般都会涉及到XX个产品,对于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有相应的样品进行认定这里关于样品质量如何认定是买方要清楚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本文为大家进行相关介绍。下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认定买卖合同样品质量 1、一般原则。此类案件的原告一般是合同的买受人,被告则一般是出卖人。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其买卖合同是否属于样品买卖而发生争议时,应当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买受人主张为凭样品买卖的,应当由买受人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