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 对于加强合同履行管理的是有什么相关的规定2024-10-18

    合同签署后就是必须要进行合同履行,而合同履行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对于加强合同履行管理的是有什么相关的规定的问题是很多人都关注的。下面,小编马上为你详细解答以上问题,希望我们的解答对你目前面临的问题有所裨益。一、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在项目管理中,没有风险的合同是绝对没有的。过去,企业在合同谈判和签订中,由于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而对合同条款分析、审核不严,掉入一些合同陷阱,给企业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为此,必须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二、增强全员合同管理意识在施工过程中,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增强全员的合同
  • 最高法院裁判: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有什么区别2024-10-15

    【裁判要旨】1.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在于:买卖合同是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为目的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一定的物;而承揽合同是以完成并交付一定工作成果为目的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是一定的行为,并且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权、检查权,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工作的权利,定作人对整个承揽工作可以达到控制的程度。2.即使设备交付时无证据证明存在质量问题,但在设备正常使用的合理期间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出卖人仍然负有质量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
  • 在二手房交易中,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反悔该怎么办2024-10-01

    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反悔怎么办现在的房价涨落不定,有卖方因为房价看涨而毁约,有购房者因为有更实惠房源要毁约,出于各种理由的违约情况都有。在二手房交易中,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反悔该怎么办下面由在本文整理介绍。二手房交易常见的反悔情形情况一:卖方以出售房屋时未与其他共有人协商一致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况二:卖方以房屋没有取得权属证书为由,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况三:因房价上涨,卖方反悔毁约;情况四:公司没有及时向卖方转缴定金或者由中介公司暂保管定金约定不明,导致卖方要求确定合同无效。反悔了该怎么办
  • 安徽律师为您讲解车辆抵押后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024-09-26

    车辆抵押后又签订的买卖合同在商业交易中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法律关注度。当一辆车辆作为抵押物并被银行或其他债权人抵押时,该车辆的所有权处于特殊的法律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车辆所有权人在抵押后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和法律效力将引起广泛关注。本文合肥律师旨在探讨车辆抵押后又签订的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将重点关注合肥地区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案例。我们将通过分析相关法律法规、法条和合肥地区的法律实践,为读者提供对车辆抵押后又签订的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有更全面的了解。通过对案例和法律规定的分析,我们将探讨债权人
  • 合肥律师为您解答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买卖合同如何进行处理?2024-09-23

    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买卖合同在商业交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在大额交易或贵重物品的购买过程中。作为一种合同安排,保留所有权旨在平衡卖方和买方之间的风险,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在合肥这个繁荣的商业中心,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买卖合同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受到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支持和规范。本文合肥律师将围绕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买卖合同如何在合肥地区进行处理展开讨论。我们将深入探讨保留所有权的概念及其在买卖合同中的应用,并详细分析合肥地区相关的法律案例和法条,以期为读者提供有关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买卖合同的全面理解。同时,我们
  • 合肥合同纠纷律师:合同纠纷中“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和认定标准2024-09-15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
  • 合肥买卖合同律师用案例讲解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界分2024-09-08

    对于建设工程这种连续履行的合同中出现的欺诈行为,应从合同履行的整体情况综合判断,对合同最终适当、全面履行不存在根本、全面影响的,应定性为民事欺诈,不应作为刑事犯罪处理。具体内容请看合肥买卖合同律师的讲解。一、案情[1]公诉机关: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黄大正、周军、袁维庆。2012年11月,被告人黄大正以承包方江西省临川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川一建)的名义与发包方九江德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恒公司)签订了关于九江德恒金澜湾社区工程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总造价约4亿元。合
  • 买卖合同解除后出卖人对标的物是否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权利?2024-09-01

    《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据此,买卖合同解除后,在标的物存续且未被第三人取得的场合,出卖人可要求“恢复原状”,即要求返还标的物。但该返还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还是债权请求权,在司法实务中争议颇大。过往司法实践中,有观点认为合同解除后返还财产的请求权为债权请求权,故出卖人无从排除买受人的金钱债权人对标的物的强制执行。但最高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