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房屋买卖合同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才可以买房后高枕无忧2022-11-05
房子作为老百姓生活的标配硬件,买卖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也着实繁多。如果规避这些风险?掌握房屋买卖合同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才可以买房后高枕无忧。一起来看看吧。网友咨询:法院判决书上只是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我拿判决书到产权登记机关,想把房产证产权人变更回原产权人,工作人员称没有标明是非善意取得,只是合同无效,凭判决书无法过户,我该怎么办?房子到底算谁的?合肥合同纠纷律师解答:可以请求法院来支持你的返还原物的诉求,既然产权登记部门说到了善意取得,那就应该存在在第三人,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被一方给卖了?一般应该是合肥合同纠纷律师分享:回迁房房屋买卖合同(范本)2022-10-26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一、甲方承诺并自愿将坐落于省市区小区栋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自有回迁楼房,出售给乙方。乙方取得房屋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甲方将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二、上述房屋包括附属设施,经双方约定房屋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借名买房,房子到底是谁的?听听合肥律师怎么说2022-10-16
所谓“借名买房”,即是指当事人一方(借名人)经他方(出名人)同意,以出名人名义买房,且房屋产权证上登记为出名人的不动产交易类型。随着各个城市的限购令不断出台,以及一些经济适用房的出现,“借名买房”也成为许多达不到住房购买条件的人的一种现实需求。而当借名人的限购条件消失之后,是否能够获得住房的所有权,也是“借名买房”者最关心的问题。一、律师说法根据借名原因不同,借名买房可以分类为借名购买政策性房和借名购买普通商品房。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合肥合同纠纷律师_妻子代丈夫签字卖房,丈夫拒售,所签合同能否解除?2022-09-30
基本案情2021年1月27日,巩某玲以王某刚名义并作为共有人与张某芳、淄博某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一份。合同载明:甲方(卖方)王某刚,乙方(买方)张某芳,丙方(居间方)淄博某房地产公司。甲方愿意以人民币壹佰零肆万捌仟元整(¥1048000元)的价格,将其坐落在桓台县某小区6号楼一单元一层东户的房产,包括水、电、双气开户、所有内门、卫生洁具、灯具、沙发、院子、车库的配套设施一并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作了充分的了解,自愿购买该房地产;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将购房定金人民币壹万元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官司能打赢吗?2022-09-09
经济适用房2011年间,冀某某取得购买XX市阳古小区经济适用房资格,该经济适用房的价款为204458元,房屋建筑面积96.8平方米。因冀某某资金缺乏,2011年11月2日,冀某某与暨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冀某某将其取得的S小区第6幢5单元508房(以下简称案涉房屋)的购房指标转让给暨某,由暨某出资购买该房屋,合同约定:由暨某支付全部房款,并由暨某给予冀某某5万元的转让费。合同签订后,暨某于当天交付了首付款8万元及转让费5万元,于2011年12月29日交付首付余额款4458元。因冀某某想利用暨某所交开发商逾期交房导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2022-08-20
对于很多朋友们来说,在购买房子的时候,最担心的问题就是会出现逾期交房的情况。尤其是在疫情随时会爆发,到现在逾期交房的情况也是越来越多。那么,关于逾期交房所导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要如何进行处理呢?下面合肥合同纠纷律师就来带大家简单了解一下。 1、与开发商沟通在进行房屋购买时候也可能会出现逾期交房的情况,这种情况对于期房购买者来说也是非常常见的,当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可以组建业主代表,然后与开发商进行沟通,让开发商给出延期交房理由。但一定要确保延交房理由能够被业主们所接受。2、解除房屋合同因为逾期案例说法:小产权房买卖闹纠纷 法院判令合同无效2022-08-16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的飙升密不可分,虽然价格相对便宜,但因该类房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并不受法律保护,为此也衍生出不少纠纷。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6月,李某经某中介公司介绍,以总价款20万元购买了张某的一套房屋,双方在某中介公司签订了《售房协议》。李某先后将20万元的现金交给某中介公司,该公司将18万交给张某,2万作为中介费用。李某支付完房款后,张某却拒不将房屋交付给李某,且说房子已经卖给别人了。后李某了解到,涉案房屋合肥合同纠纷律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0分钟完成司法确认2022-08-15
近年来,朝阳法院持续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有效加强诉源治理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基本案情2020年3月20日,孙某与黄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依照合同约定向黄某支付了20万元定金购买黄某名下房屋,但因黄某无法办理产权给孙某造成了损失,孙某要求黄某赔偿40万元,因赔偿事宜双方未达成一致,故诉至法院。朝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发现双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有效化解矛盾,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委派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当事人进行调解。2022年8月15